关于开展献礼百年理工首届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全校研究生:
为繁荣我校研究生校园学术建设,营造浓厚的学术氛
围,提高研究生学术水平,培养创新型人才;本着"表彰先
进、树立榜样"的宗旨,决定开展献礼百年理工首届研究生
"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28日~2009年5月8日,以递交《申报书》为准,联系电话:0391—3987231;
2.报名方式:
个人提出申请,导师和学院推荐。
三、评选流程
本次评选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1.初赛:5月9日~5月10日,按照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细则(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从报名的硕士生与博士生中遴选出若干名候选人参加决赛。
2.公示: 5月11日~5月17日,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3.决赛:研究生处网上通知
(1)候选人就其代表性的学术成果以做汇报的形式来展示自己的学术成果和学术水平,并进行现场答辩;
(2)由各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
四、提交材料
1.可以在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处(文档下载)和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会网站下载《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申报书》,按照要求打印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到yjsxslt@hpu.edu.cn;
2.在读期间所取得的成果的复印件(一份)及原件:包括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专利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已录用但未出版的论文需提供正式录用函复印件及缴费清单复印件;
3.以上所有材料按规定日期报1#综合楼217房间。
五、奖励
1.2009年5月下旬,在河南理工大学首届研究生学术论坛开幕式主会场上进行颁奖仪式,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2.采用展板宣传的形式在校园内对“学术之星”的事迹进行专题宣传。
六、说明
1.学术成果的收录时间必须在读研究生期间。
2.在所提交作品中参赛选手所属第一完成单位须为河南理工大学。
3.同一学术成果不能累计加分,以最高分的情况计分。
4.各参评同学对自己提交的成果有举证的义务。对于抄袭、虚报、谎报成果的同学,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报学校严肃处理。
5.导师应对参评学生学术成果的真实性予以保证,并对该同学的学术水平做出尽量客观公正的评价。
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处
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会
2009-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