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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2009年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 发布日期:2009-06-22 】
河南理工大学2009年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开展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是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为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尽快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出的一项重大举措。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我校2009年在所有统招硕士研究生招生院系的22个专业(专业名称见附录)招收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报考与录取
1.招生对象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
2.报名方法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日—14日。报考者先登录网站http://hnwb.plaieu.cn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网站自动生成网报编号,请牢记网报编号。
现场确认报名时间为7月17日—20日。考生须到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郑州市俭学街7号)进行现场报名和确认,否则网上报名无效。报名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网报编号、报考费等,逾期不予办理。考生要特别注意身份证的有效期,报名和考试时均须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同时现场打印网上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特别注意:有学士学位证书者请务漏填学位信息,请务必保留好资格审查表)
3.资格审查
    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4.考试工作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科目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政治理论、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共计4门。 GCT考试为全国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取得的GCT成绩当年有效。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GCT考试全部为选择题。GCT全国联考的时间为11月1日。准考证由省学位办委托现场确认点发放。考生于10月28—30日到指定地点领取,具体领取地点见网报页面通知。
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相同,由省级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一张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试题以覆盖一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为主。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由我校自行安排。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及参考教材见附表。
 
 ※※为了有利于考生报考,我校将于8月份举办考前辅导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到时将按照《GCT全国联考考试大纲》的要求,对联考的题型、题量、解题方法和技巧等进行分析、指导。并对专业课进行辅导。
5.录取工作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下达给我校的招生限额(2008年我校招生名额为50名,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定),我校将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二、培养及学位授予
1.培养目标
    结合专业工作实际需要,使学位获得者既掌握较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又具有较宽的知识面和较强的教学与实践能力,能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且有一定的听、说、读、写的能力,具有实事求是、严谨的科学作风和综合运用科学技术理论、方法和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2.培养方式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将参照同专业普通硕士研究生制定培养方案,同时加强教育理论、教育技术和教育教学能力的培养。根据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学制为3~4年,其中,在校脱产学习不少于一年,其余时间回原单位,边从事教学工作边完成应修科目及论文。
3.论文及学位授予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修完规定课程后,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学位论文。完成学位论文者可向我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相应专业的硕士学位。
三、学费
    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7000元,合计21000元。
四、联系地址及电话
通讯地址:河南焦作高新区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454003)
联系电话:0391-3987234  
联 系 人:阎秋凤(13839118896)
 
附表: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参考教材
 
 
 
 
 
 
 
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参考教材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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