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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关于2014年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4-09-22 】

河南理工大学

关于2014年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所):

为做好学校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13-2014学年研究生“创先争优”活动和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非在职全日制(国家规定学制内)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办法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按照《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研〔2014〕3号)相关规定进行评选,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见附表);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为4人,由研究生本人自愿申报,学校统一组织评选。

2.2014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按照《河南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3〕282号)的规定,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享有国家助学金。本学期共发放5个月(2014年9月-12月、2015年1月),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1200元/月,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元/月。

3.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按照《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研〔2014〕23号)进行评选。

4.2012级和2013级研究生普通奖学金

按照《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校研〔2012〕26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本学期共发放5个月(2014年9月-12月、2015年1月)。若有研究生出国、休学、受处分等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5.2013-2014学年研究生“创先争优”活动评先评奖(2012级和2013级研究生)

按照《条例》和《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评定办法》(校研〔2012〕25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综合研究生在2013-2014学年思想道德及实践活动、学习成绩、科研成绩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

62014年研究生报到新生中有2013年休学学生5名和保留入学资格学生10名(共15名),按照每月600元发放助学金,不再参评学业奖学金或优秀奖学金。

7.各类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定比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定。

8.对于经学校确定为邪教活动骨干成员的研究生,停止发放普通奖学金。凡经查实参与过邪教活动的研究生,一律取消其本年度国家奖学金、优秀奖学金(老生)、学业奖学金(新生)的评选资格。

三、日程安排

1.2014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先进个人的评审工作将于于9月19日-10月15日进行。

2.9月19-10月10日,各学院按照各类奖学金评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评先评奖工作,计算出每位研究生的综合积分,并将获奖者名单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师生监督。

3.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本人将申请表(附学术成果汇总表及证明材料)于9月24日下午4:00之前送至力行楼104。

4.10月10日上午10:00前各学院将各类奖、助学金评选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思想教育管理科(力行楼104),电子文档发送至pypx@hpu.edu.cn。(各类表格可在“研究生工作部(处)主页/下载中心/学生工作/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表格”下载。)

5.10月15日24时前各学院将评审确定(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拟获奖(助)学生信息录入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并进行审核、审批后上报。

四、材料填报和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学年度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和学年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各一式1份,格式见附件2、3。

(2)各学院组织研究生认真填写各类奖学金的申请审批表,特别是《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然后签署推荐意见。填写格式须遵循以下要求:第一,双面打印、工整填写,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第二,“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150字以上300字以内;第三,“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不得由其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班主任或导师;第四,“评审情况”由高校下设基层单位(院、系、所)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填写,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第五,“基层单位意见”须由基层单位主管领导签名,并加盖院、系、所公章;第六,“培养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学校公章,不得以其他部门印章代替;第七,表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得以私章代替。

2.2014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学年度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汇总表和学年度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汇总表各一式1份,格式见附件4、5。

3.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学年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和学年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各一式1份,格式见附件6、7。

4.国家奖学金评审总结报告1份。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本年度奖学金评审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5.2012级和2013级研究生各类奖学金

综合积分表、优秀奖学金获得者汇总表、学业奖学金获得者汇总表、“优秀研究生干部”获得者汇总表、“优秀研究生”获得者汇总表、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优秀研究生申请表、学院研究生干部名单和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发放表各一式1份,格式见附件8、9。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按照要求切实做好研究生各类奖励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各学院要成立研究生各类奖励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综合积分、学年鉴定,结合学院推荐意见、导师意见等情况确定各类获得的奖励研究生名单。

3.申请材料填报不符规范的,将直接取消申请学生的获奖资格,相应奖励名额作废。

4.各学院评审时要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和金额进行遴选,不得少评或多评。

5.在评审过程中,各学院要依据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奖励导向,充分发挥研究生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民主程序进行,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附件:201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3年9月19日

附件:

201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院

名额

1

安全学院

7

2

能源学院

5

3

资环学院

4

4

机械学院

4

5

测绘学院

4

6

材料学院

3

7

土木学院

3

8

电气学院

6

9

计算机学院

3

10

经管学院

2

11

数信学院

1

12

马克思学院

1

13

理化学院

1

14

应急学院

1

15

高教所

16

文法学院

0

17

外语学院

0

18

音乐学院

0

19

体育学院

0

20

设计学院

0

合计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