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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外语学习免修免考的暂行规定

【 发布日期:2011-06-27 】

河南理工大学

关于研究生外语学习免修免考的暂行规定

 

一、免修免考条件:

硕士研究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硕士研究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基础英语可以申请免修免考。

硕士研究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基础英语可以免修免考。免修免考人数原则上占本年级总人数的10%。

1.入学前三年内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且成绩在500分(含)以上,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成绩60分以上,或雅思(IELTS)考试成绩6.5分以上,或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成绩2000分(新题型1300分)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550分(新题型85分)以上者。

2. 全国研究生入学英语考试成绩及入学英语分班考试成绩排名均在前10%以内。

3.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获得学士学位者。

4.在国内高校获得全日制英语专业本科学位,且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获得良好及以上等级,现攻读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者。

博士研究生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获得硕士学位,且在我校攻读相应专业的博士学位,外语可以免修免考。

二、免修免考审批程序

符合免修免考条件的研究生本人可按如下程序向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提出免修免考申请。

1.在河南理工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站上(网址http://adge.hpu.edu.cn)下载填写《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免修免考申批表》,入学报到时携相关带证书、成绩单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存档)到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

2.研究生处根据免修免考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做出是否同意免修免考的决定,并在相关网址上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