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环节

当前位置: 首页 > 培养工作 > 培养环节

关于2023级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双向选择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9-22 】


学院

科学统筹和合理配置研究生教育资源,加强导师对研究生的指导,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3级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导师参加“双向选择”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我校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如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参加本年度“双向选择”

1.身体健康,至12月31日前,年龄不超过60周岁,年底满60周岁的须符合延退条件。承担有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及重点科研项目的条件可适当放宽。两院院士不受上述年龄限制。

2.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能够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有足够时间指导硕士生。校外硕导(包括专业学位企业导师)原则上作为第二导师与校内有实质性合作关系的硕导联合指导硕士生。

3.导师指导的硕士生能够按期完成培养环节,按期毕业。已指导硕士生的学位论文在上级主管部门抽检中无“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学术道德记录良好。

4.能为研究生培养提供较为充足的科研经费和较好的科研环境。申请当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有纵横向科研项目,可支配科研经费工科不少于10万元、其他学科不少于5万元。

5.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所在学院应严格执行学校对于导师聘任的要求,可以在高于学校条件基础上制定本学科(专业)导师聘任要求。

博士生导师上岗须满足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至12月31日前,年龄不超过60周岁,年底满60周岁的须符合延退条件。两院院士不受上述年龄限制。同时还须满足招收薄士生基本条件。

2.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有足够时间指导博士生。原则上每位校内博导每年招收1名博士生。校外博导原则上每两年一次列入招生简章,也可作为第二导师与校内有实质性合作关系的博导联合指导博士生。

3.指导的博士生能够按期完成培养环节,按期毕业。已指导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在上级主管部门抽检中无“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学术道德记录良好。

4.申请当年,作为负责人主持有国家级项目;或主持有2项总经费50万元以上纵横项科研项目,当年新增科研经费不少于20万元;或可支配经费工科不少于50万元、其他学科不少于20万元,且当年新增科研经费不少于10万元。

二、“双向选择”程序及工作安排

各学院应在双选前及时公布2023年拟指导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职称、指导类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方向需与2023级培养方案中研究方向一致、在研项目名称、来源、起止时间和经费数量、拟指导人数等内容其中,软件学院导师本次仍并入计算机学院参与双选。

今年双选工作将在新版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导师端、学生端、学院端的操作步骤见附件1.2.3的操作手册。主要流程如下:(1)学生需先进入系统按志愿顺序选定导师;(2)导师在系统中按招生名额确定学生;(3)导师端确定学生后即进入学院审核环节;(4)学院对双选结果进行审核通过或不通过,对于不通过的学生,可以进行补改选;(5)研究生院汇总双选结果,完成双选工作。

(三)请各学院9月28日之前完成双选和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工作个人培养计划及研究方向确定后,培养周期内不允许再次修改。

 三、注意事项

根据我校研究生教育规模和现有研究生导师的实际情况,对取得导师资格的教师,各学院应在双向选择前按照《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导师上岗管理办法》(豫理工研〔2022〕31号)的相关要求开展导师上岗选聘工作,满足上岗条件的导师可以与研究生实行双向选择。

(二)如无特殊情况,研究生应在本次双选确定的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业;无招收2023级研究生资格的导师,在以后学年中亦不可接受2023级研究生的导师调整申请。

(三)为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各相关学院应认真贯彻落实以科研为导向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使招生指标向业务能力强、科研经费充足的导师倾斜。

(四)对于在双选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各学院学位分委会审议,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审批。

(五)请各学院对照招生基本条件严格审核导师招生资格,并对拟上岗导师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进行把关,对于违反师德师风等行为的导师实行“一票否决”,对于学术不端等行为,实行零容忍,真正选拔高水平指导教师进入双选导师队伍,确保双选工作平稳进行。

(六)专业学位研究生与企业导师的互选工作由各专业学位点所在学院组织实施,互选工作应在第一学期开学3个月内完成





附件1:双选工作-(导师端)模块操作手册

附件2:双选工作-(学生端)模块操作手册

附件3:双选工作-(学院端)模块操作手册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239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