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全体在读博士生:
接中国科协和河南省科协通知,根据《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过试点探索,中国科协现启动实施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现将有关事项转发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本计划是中国科协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面向广大青年科技人员实施的能力提升项目,旨在帮助入选对象深入体察中国国情、扩大专业视野、了解社会需求。支持对象为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原则上距离毕业时间在2年以上。有关人选条件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本计划支持对象的培育期不超过2年。
二、推荐渠道
各全国学会、各省级科协和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且已成立基层科协组织的高校具有推荐资格。
三、推荐程序
(一)推荐上报
本计划依托“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http://kecaihui-tm-zz.cast.org.cn/match-page/qtgc)开展工作,服务平台已开放。
1.候选人
候选人访问服务平台,注册账号并登录,选择“申报人”角色,在线填写《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并上传有关附件材料,完成提交。请候选人详细了解学会详情后,选择3—5个全国学会作为意向托举单位。
2.推荐机构
学校管理员登录服务平台,选择“推荐单位”角色,待候选人在线填报并提交材料后,在线审核候选人材料,确定拟推荐人选,并提交本单位推荐工作报告(PDF盖章版,报告模板从服务平台下载),提交推荐至省科协。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
(二)审核确定
中国科协审核上报的推荐名单并初步匹配负责培育服务的全国学会,结合全国学会意见确定最终培育对象名单。
四、有关要求
1.坚持服务大局。中国科协要求全国学会和省级科协应公平公正开展组织推荐,把好候选人入口关。坚持“四个面向”科研方向、聚焦国家战略需求推荐人选。评审过程中兼顾候选人现有成果与未来科研发展的潜力。
2.坚持协同培育。中国科协、全国学会和省级科协共同对支持对象进行培育。中国科协做好示范引领,组织系列国情研修和学术交流活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全国学会和省级科协应分别根据不同行业和地域特色对支持对象进行培育,立足自身特点,充分发挥优势,为支持对象提供系统的政治训练、专业锻炼和社会历练平台。
3.坚持“三位一体”育人。构建政治训练、专业锻炼与社会历练“三位一体”培育体系。政治训练以强化思想引领为核心,重点通过国情研修、科学家精神宣讲等活动,提升支持对象科技报国的理想信念。专业锻炼聚焦提升科研创新能力,通过资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开展出国(境)交流访学,提供非共识跨界交流机会等,引导支持对象开拓学术视野、激发创新思维。社会历练支持培育对象在学术组织、期刊担任助理岗位,参与企业实践、加入博士创新站,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4.强化推荐单位责任。推荐单位应切实承担跟踪服务主体责任,持续关注支持对象科研学术成长情况,督促指导支持对象完成培育事项,对因毕业等原因提前退出培育的情况应及时上报。支持对象培育期满后,由推荐单位进行评价考核,评价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5.强化过程管理。建立标准化学时管理机制,支持对象应在培育期内完成不少于240学时的培育活动,各类培育活动按8学时/天认定,“领航计划”为必修培育活动。培育学时完成情况作为期满考核评价重要内容,未完成培育学时的取消资格。
6.强化后续跟踪服务。加强“智慧科协-广聚青科”“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服务平台”的使用,各培育主体应主动使用平台开展管理和培育组织工作;支持对象应及时登录平台完善学术档案,鼓励通过平台进行学术展示和交流。增强对支持对象培育期结束后的联系服务,考核评价优秀的纳入“中国科协青托促进会”持续跟踪培育。
7.本计划的实施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五、联系方式
1.研究生院
联 系 人:乔雨
联系电话:3987233
2.科技处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3987245
研究生院 科技处
2025年11月6日
附件 样表
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
博士生专项计划
推荐表
姓 名:
就读单位:
学科专业:
年 级:
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制表
一、个人信息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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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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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1寸证件照(蓝底),JPG格式,不超过1M。 |
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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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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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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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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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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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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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阶段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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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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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读博士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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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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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门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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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一级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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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二级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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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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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获得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优秀实践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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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阶段是否获得国家奖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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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排名前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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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获得国家/国际发明专利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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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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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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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读博士单位 所在省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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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培育学会 |
第一意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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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意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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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意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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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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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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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学习经历(从大学填起)
三、已取得的代表性成果(不超过5项)
序号 |
成果类型 |
代表性成果名称 |
成果详情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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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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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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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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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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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自述
五、个人承诺书
1.本人对以上内容及全部附件材料进行了审核及确认,对其客观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均不涉及国家秘密。 2.本人将恪守学术道德规范,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如有违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3.本人如入选博士生专项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学术资助经费支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启动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认真履行义务,按规定完成各类培育内容、申请学术资助。如未完成培育学时,将主动申请取消托举资格,退回已拨付的学术资助经费。
承诺人: 年 月 日 |
六、导师意见
本人作为XX同学的导师,知悉其参与“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对以上内容及全部附件材料进行了审核及确认。 如该同学入选博士生专项计划,本人将按照《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支持该同学参与各项托举活动,与各托举主体共同做好培育工作。
导师(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七、就读单位意见
XX(身份证号:XXXX)系我单位在读博士研究生,无学术不端行为,符合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申报条件,同意该学生申报。
就读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