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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级硕士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双向选择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2-09-11 】

 

各培养学院、硕士生导师、2012级硕士研究生:

为做好2012硕士研究生和指导教师的双向选择工作,充分调动指导教师和研究生的积极性,现就双向选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向选择程序

1.各学院应在研究生入学后及时公布2012年拟指导硕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称、研究方向(必须严格按照《河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2版)》规定的研究方向执行,不得随意改变)、在研项目名称 、来源、起止时间和经费数量、拟指导人数等内容。

2学院组织召开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座谈会,座谈会上要给师生相互交流的机会,通过交流加深了解。

3学生通过填写双向选择登记表(附表1)的方式选择导师,导师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要指导的学生。

4一般情况下应尊重导师和学生的选择结果,如果学生选择过于集中,学院应根据导师的指导能力,在征得导师和学生同意的基础上,统一协调,并做好调整和解释工作。

5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务必于108前把双向选择结果汇总表(附表2)报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院自存双向选择登记表(附表1)。

6导师确定后,请抓紧时间制定个人课程计划。

双向选择结果汇总表、双向选择登记表均可在研究生处网页中下载。

二、相关要求

根据我校研究生教育规模和现有研究生导师的实际情况,对己取得导师资格的教师,各学院双向选择前实行选聘,满足选聘条件的硕士导师与硕士研究生实行双向选择。具体选聘办法如下:

1.申请上岗招收硕士生的指导教师必须是己取得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

2.申请者原则上应承担有省部级及以上或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横向在研科研课题,且具有一定的可支配科研经费

3. 硕士生导师年龄超过57岁、博士生导师年龄超过62岁者原则上不再招生。

4.为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各相关学院应认真贯彻落实以科研为导向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规定导师每年招收研究生数量的上限,同时,使招生指标向业务能力强、科研经费充足的导师倾斜

5.对于在双选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各学院学位分委会审议,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研究生处审批。

 

                                                    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

                                                      2012910

附表1 2012级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双向选择登记表.doc

附件2 2012级研究生、指导教师双向选择结果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