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35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河南理工大学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方案(试行)》(豫理工〔2021〕13号),拟开展我校2025届教育类毕业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领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培养学院负责人组成。
组长:边亚东
副组长:陈俊杰
成员:冒建华、李惠敏、张小兵、郑小九、王同文、马安平、贺玉晓
各学位点牵头单位成立各自的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小组,学院负责人任组长,成员5-7人,由专业负责人、学位点负责人、教授和骨干教师组成。
二、考核对象
2025届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 0451)(应急学院、马克思学院、外语学院、音乐学院、建艺学院);
2025届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 0453)(文法学院、外语学院)。
三、考核内容
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由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组成,见《河南理工大学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方案(试行)》(豫理工〔2021〕13号)。
四、考核方式
采用学生自愿报名,学校组织考核方式进行。学生4月15日前填写报名表(附件1),提交至学院考核工作小组。毕业年级的教育类研究生自愿报名参加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时须根据所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对应任教学科(试行)》《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对应任教学科(试行)》,确定拟请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
1. 对以幼儿园、小学教师为培养目标的教育类研究生,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学校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科目,申请认定相应的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
2. 对以初级中学学科教师、高级中学学科教师、中职文化课学科教师、中职专业课教师为培养目标的教育类研究生,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学校教育类研究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科目和培养目标,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科的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五、考核程序
1. 培养过程性考核(4月20日前完成)
学院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教育类研究生报名情况进行培养过程性考核,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附件2),上报学校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领导小组审查。
2. 组织教师职业能力测试(4月21日-4月26日)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定于4月21日开展,由学校统一组织出题、监考以及改卷;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面试由各学位点牵头单位或相关学院组织开展。
3. 成绩审定、结果公示(4月27日-4月29日)
学校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领导小组对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和面试成绩进行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信息上报
学校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领导小组准确填报《教育类研究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获得者人员信息表,按要求报送数据。
附件1:河南理工大学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报名表
附件2:河南理工大学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
附件1
河南理工大学教育类研究生
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报名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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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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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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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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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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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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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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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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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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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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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科(专业)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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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科(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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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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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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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任教学段 (只能选定一种、选定后无法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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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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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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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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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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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出生日期:填写人员出生日期,精确到日,年月日以“/”相隔,无须填写虚数,如“1990/6/28”。 2. 身份类型:可填写的人员身份类型有:“公费师范生”“教育类研究生”。 3. 生源地:填写人员生源地,精确到区县。 4. 学历层次:可填写学历层次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 5. 任教学段:可填写:“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6. 任教学科:填写任教学科名称。其中,幼儿园学段“任教学科”只能填写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学段可填写的“任教学科”信息应参照下表中各学段所含学科名称进行填写。 |
附件2
河南理工大学教育类研究生
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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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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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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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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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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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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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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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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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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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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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任教学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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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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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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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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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 |
□合格 □不合格 |
教师教育课程学分完成情况 |
□合格 □不合格 |
教育实习实践 |
□合格 □不合格 |
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完成情况 |
□合格 □不合格 |
鉴定等级: □合格 □不合格 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负责人(签章)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1.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主要根据教育类研究生政治思想、是否积极参加学校活动、与师生相处情况,参加学校师德活动情况,教育实习实践期间是否能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和为人师表等进行鉴定。 2.教师教育课程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应学分。 3.教育实习实践依据教育实习成绩给予鉴定,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4.教师专业能力系列实训课程学习情况依据学生参加相关课程学习情况,由学院给出合格意见。 5.说课和教学设计完成情况依据学院组织实施结果进行审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