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我校研究生招生整体工作安排,现将2025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和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工作安排
(1)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调档,档案转至学校后,方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否发放、发放的起始月份,均由档案审核情况决定。档案转至我校后一般情况下不予退回(取消录取资格者除外)。
(2)本年度拟录取研究生调档函通过网上发放电子版,拟录取研究生可登录河南理工大学“智慧研招服务平台”——“硕士招生”模块进入登录页面(https://yjszs.hpu.edu.cn/tp/zs/login/toLogin/ss),输入考生编号(即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即可查阅、下载、打印调档函(可打印为彩色,档案所在单位可通过调档函下方二维码验证调档函真伪)。
(3)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需将档案按调档函的“档案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于7月1日前通过邮政机要进行邮寄(以寄出地邮局邮戳日期为准),考生档案未按调档函“档案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及邮政机要方式进行邮寄,造成档案丢失等情况,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4)拟录取考生因故不能按期寄送档案的,需由拟录取考生原档案管理单位开具纸质证明(无规定格式)并加盖公章提交考生拟录取招生学院备案。
2、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工作安排
(1)拟录取为全日制定向就业和所有非全日制考生均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地址:https://adge.hpu.edu.cn/info/1342/13864.htm)。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因个人原因无法提交定向协议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2)定向协议须定向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甲方),考生本人签字(丙方)后于5月15日之前用EMS邮政快递寄达或送达各招生学院,学院汇总后统一提交至研招办。三方协议提交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3、其他说明
(1)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需要签订三方协议,但须将档案转入学校。
(2)拟录取为全日制定向就业和所有非全日制考生不需要调档,档案由原单位保管。
(3)考生档案必须齐备,密封完好(切勿私自开封)。
河南理工大学研招办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