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整体工作安排,现将2021级拟录取博士研究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定向协议签订要求:需定向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甲方),考生本人签字(丙方)后于7月1日之前寄达或送达研招办。三方协议提交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定向协议下载地址:http://adge.hpu.edu.cn/contents/4188/146154.html
河南理工大学研招办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