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教研〔2020〕11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博士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加强我校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3〕81号)有关要求,现就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1.本次博士生导师采集范围:在9月1日前,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全部博士生导师(含未实际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外籍导师及兼职导师),应与本年度全国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数据中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退休、去世、调离的导师且名下没有学生的,不需要采集。
2.本次博士生采集范围: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在学校具有过学籍记录的博士生及2023年9月30日前入学的博士生。
二、采集方式
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新)”,在“导师工作”→“博导信息采集”→“填报批次”[选择2023(默认)]→“新增”即可进行编辑、保存,所有必填项目(包括导师基本信息、研究生信息、科研项目信息)填写完成后,可点击上方“提交采集信息”蓝色按钮完成提交。
3.所有提交的博导信息,经学院相关负责人线上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汇总后通过教育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上报教育部。
三、填报要求
根据《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对博士生导师的信息数据进行填报。在填报时,请着重注意以下事项:
1. 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并严格按照说明中的“指标解释”规定进行填报。
2. 采集项说明目录中的基础信息和科研信息(即教博基1001、教博基1002、教博基1003)为必填信息,必须填写完整。
3.相关字段设置下拉选项,填报格式必须符合规定格式,不得擅自改动字段格式。
4必填项不能空缺,否则不能成功提交。
5.请去年漏报或者新增的校外兼职博导务必进行采集填报。
四、工作要求
1.博士生导师学术水平代表我校的高层次人才水平,关系学校声誉,并与学位授权点评估直接相关,省教育厅也将把各单位填报完成情况和填报质量纳入年度招生计划安排统筹考虑。
2.自本年度起,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采集导师库信息均从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库获取,未及时按相关要求进行此次博导信息采集工作的博士生导师,将视为放弃2024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不得列入2024年(全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进行招生。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务必通知到每位博士生导师在规定时间及时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新)进行信息采集。
3.各学院填报时间截点:2023年9月26日。
联系人:乔雨 陈洁
联系电话:0391-3987233
邮箱:pyb@hpu.edu.cn
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