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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6-10-08 】

各博士招生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教研〔2020〕11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博士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加强我校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现就我校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一)本次博士生导师采集范围:截至2026年8月31日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全部博士生导师(含未实际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外籍导师和兼职导师),应与本年度全国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数据中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二)本次博士生采集范围:2025-2026学年具有过本单位学籍和2026-2027学年初入学的博士在校生。

(三)科研项目等科研信息采集的统计时间范围为:2025.01.01-2025.12.31。

二、采集方式

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新)”,在“导师工作”→“博导信息采集填报”→“+新增”即可,填写过程中应及时保存,避免信息丢失。所有必填项目(包括导师基本信息、研究生信息、科研信息等)填写完成并保存后,可点击左上方/左下方“提交采集信息”蓝色按钮完成提交。

所有提交的博导信息,经学院相关负责人线上审核和研究生院汇总后通过教育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上报教育部。

三、填报要求

在填报时,请着重注意以下事项:

(一)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并严格按照说明中的“指标解释”规定进行填报。

(二)采集项说明目录中的基础信息和科研信息全部为必填信息,必须填写完整。

(三)相关字段设置下拉选项,填报格式必须符合规定格式,不得擅自改动字段格式。

(四)必填项不能空缺,否则不能成功提交。

(五)请校外兼职博导务必进入研究生系统进行采集填报,填写时应注意,“导师基本信息”和“博士生信息”均为必填,“科研项目信息”和“其他科研信息”若我校非第一单位,可不点击“新增”,但应点击按钮“本人统计期内无...”,方可提交。

四、工作要求

(一)博导系统填报时间节点:2026年10月11日。

(二)博士生导师学术水平代表我校高层次人才水平,关系学校声誉,并与学校学位授权点评估、双一流指标读取等密切相关,省教育厅也将把各单位填报完成情况和填报质量纳入年度招生计划安排统筹考虑。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务必通知到每位博士生导师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新)进行信息采集。

(三)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采集导师库信息均从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库获取,未及时按相关要求进行此次博导信息采集工作的博士生导师,将视为放弃2027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不得列入2027年(全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进行招生。

(四)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查阅附件或咨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0391-3987233。

 

附件:研究生系统操作手册

 

 

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