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我校博士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队伍建设,完善导师队伍结构,保证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豫理工研〔2022〕30号)文件精神,学校启动2024年博导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我校现有博士学位点:安全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具体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文件为准)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矿业控制工程、数据科学与智能系统、矿业管理工程等3个自设交叉学科。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能认真履行导师立德树人职责;
(二)根据《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豫理工研〔2022〕30号)(附件1)有关规定执行。
三、遴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操作手册见附件2。
(一)申请人信息填报(9月20日—9月27日)
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师工作】--【导师任职资格申请】--【+新增】,进行填表,点击【提交】后,学院可在系统查看、操作和导出。请申请人在开始申请操作之前先在【培养工作】下的【个人基本信息】处完善个人信息,以使部分字段可同步到导师申报书中。
(二)学院资格初审(9月30日前)
学院秘书对填报人员的信息、资料等进行条件审核,审核通过后,主管副院长审核并录入申请人员的【政治师德结论】。
(三)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10月10日前)
申请人员经院学位分委员会投票讨论后,由学院秘书批量录入学位会信息及结果,审批通过人员进入导师任职资格评定列表。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通过初审人员的评审汇总表(附件3)。
(四)材料复核、专家评议(10月中下旬)
研究生院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聘请专家组对各分委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议。
(五)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10月下旬)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初审结果及专家评审意见对申请人的博导资格进行审议。
(六)研究生院公示及备案(学位会后)
研究生院对拟聘博导进行公示和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博导资格遴选工作中,支撑博士生导师基本条件的各项学术成果均为近五年的成果(不含延期的科研项目),统计时间节点为2019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科研经费到账时间统计截点为2024年8月31日。
(二)对今年新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已是原有该学科自设博士点的博导,可直接认定为该新增列学位授权点的博导。
(三)各博士点所在学院应切实加强对博导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严格执行标准,博士点所在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务必严格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条件及材料真实性,对申报条件未达到要求的申请人,不得上报。对工作不力、审核不严的学院,学校将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问责,以确保博导遴选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四)各博士点所在学院应严格执行遴选工作时间进度,确保各环节紧密衔接,高效推进,为学校2025年招生计划的顺利申报提供坚实保障。
(五)申请人所填写表格中的内容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虚假申报者一经发现,将取消遴选资格。
(六)关于导师遴选不明事宜可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3987233。
附件:1.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
2.博导遴选研究生系统操作方法
3.博导评审汇总表
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