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调剂的基本条件
1. 初试成绩(单科、总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在一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对统考科目数学和英语的具体调剂要求请参考各招生学院调剂办法。
4.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5.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生学院复试细则中规定的准予参加复试的条件。
6. 所有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7. 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二、调剂办法及流程
符合国家及我校接收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剂我校招生名额尚有缺额专业的学院,具体办法及程序如下:
1. 研究生院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发布缺额专业接收调剂信息,并根据本校各专业录取情况即时更新缺额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
2. 所有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之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网址为: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根据我校公布的缺额信息履行调剂程序填报调剂志愿,否则,调剂无效。
3. 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具体以各招生学院缺额情况或调剂系统内公布的时间为准),对申请我校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并综合考虑专业背景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具体调剂规则请参考各招生学院调剂办法。
4. 研究生院将通过研招信息网调剂平台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及时在规定时间内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考生确认参加复试后,学院对已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复试,复试采用远程网络方式,考生应及时与学院联系并熟悉复试平台。
5. 我校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考生,并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拟录取。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须与学院签订诚信承诺书。
6. 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7. 所有填报我校调剂志愿的考生,在调剂志愿锁定时间36小时内,我校均不办理解锁事宜。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校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报考我校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可向外校调剂,各招生单位应积极协助报考本单位未被录取的考生做好调剂工作。
三、其他
1. 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应届生申请调剂非全日制时,应提前了解就业、学习方式等相关政策,并提交知情书。
2.调剂考生全部采用远程网络复试方式,具体见各招生学院复试细则。
3.招生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二次复试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信息获取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3.21
信息获取及联系方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