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大学是我国第一所矿业高等学府和河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学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应急管理部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河南省“双一流”创建工程高校、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荣获“全国文明校园”。
学校工科优势突出,安全应急、地矿测绘、先进制造与新材料特色鲜明,理学、经管、人文、医学等学科协调发展。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数学、地球科学、环境与生态学、计算机科学等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工程学进入1.05‰,材料科学、化学、数学、地球科学进入5‰;安全科学与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等2个学科入选河南省高校“双一流”创建工程;矿业工程学科位列“软科世界一流学科”24名;建有5个省特色骨干学科群、23个河南省重点学科。拥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建成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享有硕士学位推免权,实施直博、硕博连读人才贯通培养,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近40000人,研究生7200余人。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人才队伍。现有教职工3272人,其中高级职称1291人,具有博士学位1584人。两院院士2人(含双聘),国外院士6人,国家级人才1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2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中原学者、省特聘教授、省管优秀专家、省教学名师等200余人,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创新团队47个,获得国家、省级教学成果奖131项,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中被专家赞誉“有底蕴、有担当、有贡献、有特色、有声誉”的大学。
学校着力推进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深化校地、校企战略合作,为国家安全生产、能源工业振兴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与智力支撑,建成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等国家、省部级科研平台和人文社科基地74个,是国家能源工业和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科技创新基地和安全培训基地。
2026年专业型博士研究生招生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生方式
我校本次专业型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采取申请-考核方式。
选拔方式 |
选拔对象 |
录取类别 |
申请-考核 |
①应届硕士研究生;②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③本科毕业6年及以上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同等学力人员 |
非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 |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导师
招生专业为085700资源与环境,包含安全工程、矿业工程、环境工程、测绘工程和地质工程5个专业领域。
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领域招生名额在拟录取时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招生导师须是我校2026年具有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且在所招生领域有系统、深入研究。招生学院、招生导师须对考生进行全方位考察,确定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具有专业学位博士培养潜质,认可后须与考生共同确定今后拟开展的研究课题或方向。所有考生须经报考导师同意后方可报名。
三、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我校专业型博士研究生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7年。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各专业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领域(研究方向)应与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或毕业以来长期从事与所报考领域相关的工作。
5.至少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6.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章程另行制定办法。
(二)其他报考条件
1.考生的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且具有较强的工程技术实践经验;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且硕士期间从事过工程实践类课题研究,并取得较好的工程应用成果;
(3)非学历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能报考;
(4)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6年及以上工程技术实践经验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特别优秀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
(5)境外学历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能报考。
2.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学位(应届生最迟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且硕士期间从事过工程实践类课题研究,并取得较好的工程应用成果;
(2)英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英语四级:成绩≥425分;
②托福(TOEFL):成绩≥72分;
③雅思(IELTS):成绩≥6.0分;
④WSK(PETS 5):笔试成绩≥60分;
⑤GRE≥260分;
⑥近3年在英语国家、地区具有1年及以上出国留学经历。
(3)学术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近三年(2023年1月以来)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1篇北大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发表1篇SCI/SSCI期刊论文。论文暂未检索的,应提供含有DOI编号未正式出版的论文。
②近五年(2021年1月以来)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以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申请者为第二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
以上学术业绩,第一导师为第一、研究生为第二的,视同研究生第一,第二导师与研究生合作的学术业绩不计入。
非定向就业类考生须全脱产学习,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3.定向考生优先拟录取以下考生:
(1)优先从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内的工程技术骨干或承担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工程管理骨干中选拔。
(2)承担或作为主要参与人(排名前五)完成省部级及以上重大、重点项目和重大横向项目,或行业内重大、重点项目,或取得显著工程应用成果,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3)具有较强的英语阅读能力,较好的写译能力和一定的听说能力。能够以英语为工具,获取专业所需要的信息,进行本专业的研究。
定向考生不接受高校教师报考。(上述项目均须提供相应证明)须由工作单位推荐。
4.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限定条件,具体见各招生学院网站。
五、报考流程
分网上报名、材料提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30日(8:00)至5月17日(23:59),网上确认截止时间为5月18日下午17:00。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注册,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打印准考证用)。填报成功后将生成报名号,最后须点击“确认”按钮完成报名流程(确认后,所填信息不得修改)。每位考生仅能确认一条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方可登录我校报名系统提交报名材料。
注:材料提交系统中仅显示已确认的报名信息,请务必点击“确认”完成报名流程,否则报名无效。
(二)材料提交
考生请按《河南理工大学报考攻读专业型博士学位研究生相关表格》(网址:https://adge.hpu.edu.cn/info/1342/13867.htm)准备报名材料,网上报名确认后于2026年5月6日9:00至5月20日9:00期间通过河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原件的电子版扫描件(操作流程说明https://adge.hpu.edu.cn/info/1030/13034.htm)。所有申请电子材料不予退还。
若考生因上传材料不齐或材料电子版模糊不清等原因导致报名材料被退回,考生可根据退回原因在规定时间内补交材料,请考生提前准备并提交报名材料,以免因办理相关证明材料不及时导致报名材料审核不合格。每位考生仅有2次补交材料的机会,若考生第2次补交材料仍不完整则视为报名不成功,其后续补交的报名材料我校将不再受理。逾期不提交材料或材料退回后未按规定于2026年5月20日9:00前再次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考生填报的申请表须与网上报考信息一致,因考生个人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不能复试或拟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资格审查及考核
(一)材料审核及考查
招生学院成立审核小组,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不予进入下一轮选拔程序。
审核小组依据学校、学院相关文件及报考条件,结合考生的申请材料,对其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考查和评价方式见各学院通知)。审核内容包括考生是否符合学校规定的报考条件,其专业背景是否与报考学科专业密切相关等,同时,须对申请人的英语水平和学术业绩进行量化积分,统一排序,按比例提出进入考核阶段的申请人名单,并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审公示。审核考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环节,研招办对入围复试的考生核发《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进入复试考核阶段的考生,复试报到时,本人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报考招生学院进行资格复审。
(三)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暂定于2026年5月下旬,入围复试的申请者,由招生学院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参加综合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和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学院官网相关通知。不参加综合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综合考核采取线下形式,招生学院可采取笔试、面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面试考核时间一般不低于40分钟。考核内容包括:
1. 外语应用能力考核。主要考核申请者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特别是运用外语进行专业探索和开展学术交流的能力和效率。
2. 科学研究及工程实践能力。主要考查考生综合应用工程技术理论的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对本专业领域前沿和最新动态的掌握情况、培养潜能及素质等。考核时主要根据申请者提供的该研究领域取得的科研成果,参照其他报考材料和表现。
3. 研究内容。主要考核申请者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的理论价值和应用前景、研究计划、预期目标,以及申请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4. 综合素质。主要考核申请者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其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工作)态度、学术水平、学术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队协作、心理素质等。
5. 同等学力申请者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2小时,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分别给出上述五项考核内容的成绩(评价与测试结果得分按百分制设置),并提出拟录取人选。以上五项内容任何一项考核成绩中有不满60分者,不予拟录取。
具体复试细则详见各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工作细则。
七、拟录取
(一)录取资格
博士研究生录取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考核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和考核相关表格及相关材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对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按规定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待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正式录取。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拟录取资格:
1. 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 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二)录取类别
1. 定向就业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考生本人、我校三方之间签订《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https://adge.hpu.edu.cn/info/1342/13864.htm),无协议书者不予拟录取。定向就业考生在学期间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组织关系留在原单位不转入我校,其工资、福利、医疗、社保等相关待遇均由该生所在工作单位按规定执行。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不参加就业派遣。
2. 非定向就业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研究生院,不转档案者不予录取。入学后,可享受各类奖助学金,参加就业派遣。户口自愿转入。
3.在报名提交“定向”信息时,请认真如实填报。在培养学习过程中严格按照报考时提交的定向信息进行录取和培养,录取类别不得更改。
八、体检
体检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收费与奖助政策
(一)报名费
免收报名费。
(二)体检费
由校医院收取。
(三)学费
学费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详见“河南理工大学教育收费明白卡(2025)”(网址:https://cwc.hpu.edu.cn/info/1044/2443.htm)。学费按在学实际年限分学年缴纳。
(四)奖助政策
我校所有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津贴和其他奖助项目,详见学校新修订的相关文件。
十、培养方式
(一)课程学习:按照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课程学习。
(二)论文工作:专业学位博士培养是采取结合博士研究生所在领域重大工程技术问题,实行校企合作、多学科交叉的项目制培养方式,鼓励定向专业学位博士学位申请者自带企业研究课题开展相关工作,同步完成企业研究课题和学位论文工作。
(三)毕业及授学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后,学校授予博士专业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十一、其他说明
1. 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我校招生专业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了解报考流程,知晓自身责任。
2. 我校不接受已被其他高校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报名,入学报到前考生不得变更申请报名时使用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3. 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因任何原因不能调档造成不能被录取或无法正常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4. 考生所提交的各种信息及所有材料必须真实。一旦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五年内不予接受其再报名。
5. 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政策执行。
6. 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或我校最新政策相冲突,按最新政策执行。
7. 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拥有对本章程内容的最终解释权。
十二、联系我们
1. 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与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adge.hpu.edu.cn/zsgz2/bszs.htm)查阅2026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信息也将在上述网页实时发布。
2. 考生可登录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服务指南常用下载招生栏目,下载考生所需要的相关表格。
3.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安全学院 |
沈老师 |
0391-3986288 |
能源学院 |
康老师 |
0391-3987910 |
资环学院 |
单老师 |
0391-3986996 |
测绘学院 |
王老师 |
0391-3987695 |
化工学院 |
郭老师 |
0391-3986809 |
研招办电子信箱:yanzhaoban219@hpu.edu.cn
联系电话:0391-3987234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河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