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整体工作安排,现将2025级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调档及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仅限专博)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报考时填报的工作单位,如工作单位变更须出具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和新单位签订合同的相关证明)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地址:https://adge.hpu.edu.cn/info/1342/13864.htm)。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定向协议签订要求:须定向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甲方),考生本人签字(丙方)后于6月10日之前用EMS邮政快递寄达或送达各招生学院,学院汇总后统一提交研招办。三方协议提交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仅限学博)不需要签订三方协议,但必须调档,档案转至学校后,方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否发放、发放的起始月份,均由档案审核情况决定。档案转至我校后一般情况下不予退回(取消录取资格者除外)。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本年度拟录取研究生调档函通过网上发放电子版,拟录取研究生可登录河南理工大学“智慧研招服务平台”——“博士招生”模块进入登录页面(https://yjszs.hpu.edu.cn/tp/zs/login/toLogin/bs),输入报名号(研招网报名确认后生成的报名号)、身份证号即可查阅、下载、打印调档函(可打印为彩色,档案所在单位可通过调档函下方二维码验证调档函真伪)。
(2)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需将档案按调档函的“档案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于6月25日前通过邮政机要进行邮寄(以寄出地邮局邮戳日期为准),考生档案必须齐备,密封完好(切勿私自开封),考生档案未按调档函“档案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及邮政机要方式进行邮寄,造成档案丢失等情况,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河南理工大学研招办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