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整体工作安排,现将2023级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调档及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见附件)。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定向协议签订要求:须定向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甲方),考生本人签字(丙方)后于5月28日之前用EMS邮政快递寄达或送达研招办。三方协议提交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3、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需要签订三方协议,但须将档案转入学校,关于调档的相关要求请持续关注我院后期发布的通知。
河南理工大学研招办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