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理工大学关于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为切实做好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春季)复试和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初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即:英语成绩56分,专业课与专业基础课成绩均为60分。
3. 各学院进入复试的考生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1—2:1;生源人数低于1.2:1时,全部参加复试。
4. 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与报考学院签订诚信承诺书,校内教师和管理人员须分别与人事处(教师)或组织部(管理人员)签订脱产协议书,否则不予复试。
二、组织领导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全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督查工作。
2.各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3~5人),由学院领导担任组长,有关参与招生的同志参加,负责制定本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分管纪检工作的负责人参与负责过程监督。
3.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由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院长或院长指定的博士生导师担任,成员由本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或教授5-7人(博导人数比例应在2/3以上)组成,考生所报考导师应为该生所在复试小组的成员。每个复试小组需配备1名秘书负责记录、录音或录像及数据统计等事务性工作。
三、时间安排
1.报到。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应届硕士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研究生证、按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的证明)、《诚信承诺书》(电子版可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招生板块下载)、《协议书》(到人事处领取)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报到,领取并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表》和《体检表》。各招生学院负责查验、核对上述证件。
2.体检。我校定于5月8日进行体检,请于5月8日早晨9点之前空腹,凭《体检表》和身份证到新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抽血必须在9点之前)(携带1寸照片)。如不能按时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届时将体检表提交学院研究生秘书。
3.复试。复试时间定于2018年5月8日-1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安排,请考生提前与学院联系相关事宜。
4. 公布拟录取名单。5月15日前,经学校研究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页公示。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以公开公平、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2.各学院须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同时应加强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有亲属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的导师、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博士生的复试工作。
3.复试小组应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以下内容: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外国语口语、听力及专业外语。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1.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去掉复试评委打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最高不超过85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按学院以综合成绩排名。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分别换算成百分制,各取50%的比例构成综合成绩。
3.每位导师当年最多只能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若出现多名拟录取考生报考同一位导师的情况,经学院研究并征得导师和考生同意后,可调剂给其他符合当年上岗条件的导师。
六、其它
1. 请各学院于5月7日17:00前将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工作安排和复试考生名单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并将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在学院网站公布,及时通知复试考生做好复试准备。
2. 请各学院在复试工作结束后,于5月11日下午18:00前将以下学院盖章后的复试材料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1)《河南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表》;
(2)河南理工大学2018年春季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成绩报告单;
(3)河南理工大学2018年春季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5月6日